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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知道只會造成傷害,為什麼還不分開

既然知道遲早要分開,為什麼還要繼續愛

如果還要繼續下去,請分辨清楚,是因為習慣,還是愛

書上寫著要養成一個習慣,只需要二十一天!愛一個他或許只要眼神交集的瞬間!

你對他的愛如果已經養成了如果已經超過1000個二十一天呢?你要怎麼離開他?

對於這段感情,真的決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

我要離開你了

不能在這樣下去了

你對我只有傷害

bye bye 吧我的Marlboro Light

我要戒煙了

呵呵,害我以為明星阿丹把他自己的愛情世界寫的這樣大方!

原來是個誤會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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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avy09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